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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摘要: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的中、初级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摘要: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的中、初级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的中、初级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传帮带”的对象。

    二、“传帮带”的指导教师

    “传帮带”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高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年轻教师2人。原则上指导教师在职称上高于被指导教师或教龄上长于被指导教师

    三、“传帮带”工作的时限

    “传帮带”工作的时限原则上为一年,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由指导教师或被帮带教师提出申请可再延长一年。

    四、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和享有的权利

    职责:

    1.指导年轻教师制订个人发展规划;

    2.指导年轻教师的备课;

    3.每学期对年轻教师的听课不得少于10次,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4.要审核年轻教师的试题,抽查批改后的试卷;

    5.指导和协助年轻教师申报科研课题;

    6.协助和指导年轻教师发表成果,并积极参与各种成果评优活动;

    7.指导工作结束提交指导工作总结。

    权利:

    1.根据本制度对年轻教师进行认真负责的指导;

    2.完成指导任务,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经教务处确认后认定为指导教师并开给相应证明,作为职称评审、聘任的依据。

    五、被指导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职责: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发展规划;

    2.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

    3.教案、试题等交指导教师审定;

4.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授课不得少于5次;

5.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科研和教研活动;

    权利:

    1.根据本制度得到指导教师认真负责的指导;对指导教师不负责任的,有按照程序要求更换指导教师权利;

    2.根据研究方向和科研条件参加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权利;

   六、其他

   本制度将视执行情况进行调整、修订。

 

                                                                福州城门中学

2015.1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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