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摘要: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的中、初级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摘要: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的中、初级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
福州城门中学“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蓝工程”教师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的中、初级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传帮带”的对象。
二、“传帮带”的指导教师
“传帮带”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高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年轻教师2人。原则上指导教师在职称上高于被指导教师或教龄上长于被指导教师
三、“传帮带”工作的时限
“传帮带”工作的时限原则上为一年,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由指导教师或被帮带教师提出申请可再延长一年。
四、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和享有的权利
职责:
1.指导年轻教师制订个人发展规划;
2.指导年轻教师的备课;
3.每学期对年轻教师的听课不得少于10次,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4.要审核年轻教师的试题,抽查批改后的试卷;
5.指导和协助年轻教师申报科研课题;
6.协助和指导年轻教师发表成果,并积极参与各种成果评优活动;
7.指导工作结束提交指导工作总结。
权利:
1.根据本制度对年轻教师进行认真负责的指导;
2.完成指导任务,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经教务处确认后认定为指导教师并开给相应证明,作为职称评审、聘任的依据。
五、被指导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职责: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发展规划;
2.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
3.教案、试题等交指导教师审定;
4.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授课不得少于5次;
5.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科研和教研活动;
权利:
1.根据本制度得到指导教师认真负责的指导;对指导教师不负责任的,有按照程序要求更换指导教师权利;
2.根据研究方向和科研条件参加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权利;
六、其他
本制度将视执行情况进行调整、修订。
福州城门中学
2015.1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