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城门中学2024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摘要:
福建省福州城门中学2024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摘要:
根据《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知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9号)和《关于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08]6号)规定,2023年春季,本校初中不收取任何费用,高中按标准收费。
经仓山区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24年2月23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课后服务预收费(发生时收取):
2.社会实践食宿费(发生时收取):
3、服装费(发生时收取):
单位:元
项目 标准 年级 |
初 中
|
高一1-4、7、8 |
高一 5-6 |
高二
|
高 三
|
备注 |
学费 |
免收 |
800 |
榕价费[2005] 40号 |
|||
课本费 |
免收 |
113.1 |
93.7 |
42.4 |
0 |
榕价费[2018] 117号 |
收簿籍费 |
免收 |
15.98 |
榕价费[2018] 117号 |
|||
合计 |
0 |
929.08 |
909.68 |
858.38 |
815.98 |
|
校长:王发平
2024年 2月23日
上一个
:
无
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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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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